第十篇(2/11)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如果被浏览器转码或畅读,内容容易缺失,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或畅读模式。

每骑一里路就要下马牵着走三、四里路。他对待马好象对待狄翁尼家的四胞胎①一样,我的结论是,任何人要当这个人的骑兵得首先是个护士,而不是马夫,甚至最好是个步行的,不是骑马的。我对他爱护牲口表示应有的敬意——这在中国不是常见的现象——但是我很高兴终于能够脱身出来,恢复自由行动,这样反而有的时候真的骑上了一匹马。

    我对徐海东有点抱怨这件事,我怀疑他后来要对我开一开玩笑。我要回预旺堡时,他借给我一匹宁夏好马,壮得象头公牛,我一生骑马就数这次最野了。我在草原中一个大碉堡附近同十五军团分手。我向徐海东和他的参谋人员告别。不久之后我就上了借来的坐骑,一上去之后,就如脱缰一般,看我们俩谁能活着到达预旺堡了。

    这条道路五十多里,经过平原,一路平坦。这中间我们只下来走过一次,最后五里是不停地快步奔驰的,到达终点时飞跑过预旺堡大街,把我的同伴甩在远远的后面。在彭德怀的司令部门前我纵身下马,检查了一下我的坐骑,以为它一定要力竭晕倒了。可是它只轻轻喘着气,身上只有几滴汗珠,但除此以外,这畜牲纹丝不动,若无其事。

    问题出在中国式的木鞍上,这种木鞍很窄,我无法坐下,只能双脚夹着木鞍,走了全程,而又短又沉的铁镫子又使我伸不直腿,麻木得象块木头。我只想歇下来睡觉,却没有达到目的。

    ①当时加拿大一妇女一胎生了四个婴孩,轰动了全世界。——译注。

    二

    “红小鬼”

    一天早上,我登上预旺堡又宽又厚的黄色城墙,从上面往下看,一眼就望得到三十英尺下的地面上在进行着许多不同的、却又单调和熟悉的工作。这仿佛把这个城市的盖子揭开了一样。城墙有一大段正在拆毁,这是红军干的唯一破坏行动。对红军那样的游击战士来说,城墙是一种障碍物,他们尽量在开阔的地方同敌人交锋,如果打败了,就不固守城池消耗兵力,因为在那里有被封锁或歼灭的危险,而要马上撤退,让敌人去处于这种境地。一旦他们有充分强大的兵力可以夺回那个城池时,城墙拆了就容易一些。

    在开了枪眼的雉堞上刚兜了一半,我就遇见了一队号手——这时总算在休息,这叫我感到高兴,因为他们的响亮号声已接连不断地响了好多天了。他们都是少年先锋队员,不过是小孩子,因此我停下来对其中一个号手谈话时就采取了一种多少是父辈的态度。他穿着网球鞋、灰色短裤,戴着一顶褪了色的灰色帽子,上面有一颗模模糊糊的红星。但是,帽子下面那个号手可一点也不是褪色的:红彤彤的脸,闪闪发光的明亮眼睛,这样的一个小孩子你一看到心就软了下来,就象遇到一个需要友情和安慰的流浪儿一样。我想,他一定是非常想家的吧。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估计错了。他可不是妈妈的小宝贝,而已经是位老红军了。他告诉我,他今年十五岁,四年前在南方参加了红军。

    “四年!”我不信地叫道。“那末你参加红军时准是才十一岁啰?你还参加了长征?”

    “不错,”他得意扬扬有点滑稽地回答说。“我已经当了四年红军了。”

    “你为什么参加红军?”我问道。

    “我的家在福建漳州附近。我平时上山砍柴,冬天就采集树皮。我常常听村里的人讲起红军。他们说红军帮助穷人,这叫我喜欢。我们的家很穷。一家六口,我的父母和三个哥哥,我们没有地。收成一半以上拿来交租,所以我们老是不够吃。冬天,我们烧树皮汤喝,把粮食省下来作来春的种子。我总是挨饿。

    “有一年,红军来到漳州附近。我翻过山头,去请他们帮助我们的家,因为我们很穷。他们待我很好。他们暂时把我送到学校去读书,我吃得很饱。几个月以后,红军占领了漳州,来到我们村子上。地主、放债的和做官的都给赶跑了。我家分到了地,用不着再缴税缴租了。家里的人很高兴,都称赞我。我的两个哥哥参加了红军。”

    “他们现在在哪里?”

    “现在?我不知道。我离开江西时,他们在福建的红军里;他们和方志敏在一起。现在我可不知道了。”

    “农民喜欢红军吗?”

    “喜欢红军?他们当然喜欢。红军分地给他们,赶走了地主、收税的和剥削者。”(这些“红小鬼”都有他们的马克思主义词汇!)

    “但是说实在的,你怎么知道他们喜欢红军呢?”

    “他们亲手替我们做了一千双、一万双鞋子。妇女给我们做军服,男子侦察敌人。每户人家都送子弟参加我们红军。老百姓就是这样待我们的!”

    不用问他是不是喜欢他的同志;十三岁的孩子是不会跟着他所痛恨的军队走上六千英里的。

    红军里有许多象他一样的少年。少年先锋队是由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的,据共产主义青年团书记冯文彬说,在西北苏区一共有少年先锋队员约四万名。单单在红军里谅必有好几百名:在每一个红军驻地都有一个少年先锋队“模范连”。他们都是十二岁至十七岁(照外国算法实际是十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